持久授權書(二)(頭條日報)

五十歲的金融才俊蔣輝,因為看了《大時代》,害怕自己有一天會像劉松仁飾演的方進新一樣在大跌市期間昏迷不醒,所以想做「持久授權書」,在他精神上失去行為能力,即意外昏迷,或不幸患上失智症時,可以授權別人替他處理財產。

「好像分遺產。」蔣輝笑說。

「不,完全不一樣。」我給他解釋:「遺產是把錢分給受益人;『持久授權書』是找一個人替你管理財務,錢還是你的。」

「對,對,你說得對。我的兒子還未夠十八歲,不能替我管理財務。但我走了之後,根據遺囑,他們都可以分我的財產。」

之後,我替蔣輝做精神評估。

我會問他問題,證明他神志清醒,知道自己在做授權,例如他清楚交代自己有多少資產、做「持久授權書」的目的,等等。

最重要的是,他解釋如何授權,也是思路清晰。

「余律師已經告訴我了,可以授權一人,或多於一人,不一定是親屬。」

蔣輝準備了一張紙,說:「我的三層物業,以及流動資金,由我妻子孔麗華主理,主要負責一家人的日常開支、兒子的學費,以及我的醫藥費。如果屆時兒子已滿十八歲,也有權一同管理。至於股票的部份,則由我的股票拍檔黃帥聰負責,我妻子不懂股票,由專家負責,我才放心。」

蔣輝的「持久授權書」內容非常仔細——我們也鼓勵人寫得仔細些,因為授權愈清晰,愈能保障自己。

最後我提醒他,務必在二十八日內找律師辦理,然後呈上法庭,否則我的精神健康證明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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