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處理財產(頭條日報)

甘婆婆想做持久授權書,希望當不能打理自己財務時,仍然有人可以動用她的資產。可是,經評估之後,甘婆婆患了輕度至中度腦退化症,已經不能做持久授權書。

「我早知道媽媽有這樣的問題,但她不相信,又不肯去看醫生。」甘婆婆的兒子Victor愁眉不展。

「我可以幫她進一步檢查和跟進。」我說:「另外,雖然用不到持久授權書,但也有其他辦法。」

Victor和甘婆婆不約而同地望着我。

「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II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財產及事務的處理』……」我一邊說,一邊在電腦中找出相關法例:「只要有精神科專科醫生證明甘婆婆因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無能力處理和管理其財產及事務,那麼家人都有機會替她打理財務。」

「那麼,我現在應該做甚麼?」

「首先,我會評估甘婆婆的精神狀況,然後會給她填一個表格,你同步要找律師跟進。表格會呈上高等法院,如果法官批准,你就可以動用甘婆婆的錢了。至於法官是否批准,就看法官的判斷了,中間有些法律的問題,你可以問律師;而我只會如實寫出甘婆婆的情況。」我說:「不過,那筆錢不是給你隨便動用,條例清楚說明,要用來照顧甘婆婆的生活,或甘婆婆家人的生活。」

「我明白。」Victor說:「我不是想任意動用媽媽的錢,只是近來有點煩惱,也有點急,是有關媽媽現任男友的……」

精神科專科醫生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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