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個案(頭條日報)

甘婆婆患了輕度至中度的腦退化症,想讓兒子Victor管理自己的財務,只好根據《精神健康條例》,向高等法院申請。在此之前,他們要找一位精神科專科醫生,即是我,評估甘婆婆的精神健康。經過一番檢查,我大致了解甘婆婆的情況,可以為她寫一份精神評估報告,呈上法院。

報告除了有甘婆婆的基本資料,以及我的專業資格認定,都是有關甘婆婆的病況問題。比如她患了這個病多久(我當然不知道她哪天病發,但都可以從病情判斷出個大概);她能否了解周遭的人、事、物,並給予評價(她對過去的記憶都不是事實,但認得人);是否需要長期服藥(她需要長期服腦退化藥);有沒有危險性,無論是對己或對人(由於她是腦退化症患者,不能自我照顧,所以對自己有一定危險);能否出院,或到護理院繼續生活,如果能夠,估計需住院多久(因為不能自理,她需要在護理院生活);有沒有親人探望(有一位兒子照顧);估計還有多少壽命(由於她有腦退化症,跟同年紀的人比較,相信壽命會較短);她的身體健康狀況(身體機能良好,行動自如)和其病況有沒有可能逆轉(只會不斷退化,不會好轉)。

Victor希望合法地動用甘婆婆的錢去照顧她,讓她住一間好的老人院,也不讓她的男朋友隨意為她投資。這些資料,我都會「其他」這個欄目中補充,但法庭怎樣判決,則是法律範疇的事了,而我只是如實寫出甘婆婆的精神狀況——這就是我的工作。

精神科專科醫生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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