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癮(二)(頭條日報)
這一次,我去了法庭,給予一些有關精神科的專業意見,主題是「成癮」。
「癮,心理上就是,好想要一樣東西,或好想使用(Use)一種東西,即使理性想停,但也停不了。」
我相信,我要給一點比喻:「比如煙民患了肺癌,明知道繼續吸煙會有害,但仍然會繼續吸食。」
「換句話說,就是即使身體出現了問題,但仍然會繼續你們所說的『使用』那種東西?」律師用他的方式去闡釋問題。
「沒錯。」律師的解讀其實分毫不差,但我也會繼續補充:「那個人會嘗試停止『使用』那東西,理性上他是知道應該怎樣做,但就是停不了。」「為甚麼會這樣?」「有很多原因,普遍是因為這些人會有除了『癮』之外的問題,『癮』是讓他解決其他問題的方法。用回剛才的例子,為甚麼那個人會不停吸煙?因為他工作有壓力,想用吸煙去減壓;或一些從事創作的人認為吸煙會讓他找到靈感,於是即使身體有毛病,但為了解決當下的問題,他會覺得『多吸一支就好』,但這其實永遠都不會是最後一支。」律師點一點頭,續問:「還有沒有其他心理徵狀?」
「他可能會因為這個『癮』去做一些平時不會做的、挑戰法律或道德的行為,例如有毒癮的人,沒錢買毒品,就會去偷;甚至有的賣身,都是只為了滿足毒癮。」我頓一頓,續道:「而這就進入第二個徵狀:社會徵狀的範圍了。」
精神科專科醫生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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