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6 mar 2013 (C2)
家庭暴力與精神病
香港近來家庭暴力事件升幅驚人,2011年虐偶有三千一百七十四宗,平均每日發生近九宗虐偶或同居伴侶個案。何謂家庭暴力?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親密伴侶及家庭成員的關係中,受害者不論是男性是女性,只要受到任何行為導致身體、心理或性傷害的暴力行為便是家庭暴力,當中包括身體虐待、精神凌辱、性虐待或其他形式的強迫性行為,還有各種操縱行為,如社交孤立、恐嚇和剝經濟封鎖等。
據世衛於多個國家的婦女健康研究,估計多達15%至71%婦女曾受伴侶的身體傷害或性侵犯對待,心理虐待是家庭暴力中主要成因,亦是引致育齡婦女的發病和死亡的主因。相對而言,家庭暴力的男性受害者比女性受害者為少。在現今社會已廣泛認同,小孩或成人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會很大機會患上抑鬱症、焦慮症和其他精神健康疾病,甚至可能引致失眠、自殘、自殺、飲食失調或濫藥的行為。
就最近刊登的一份英國文獻,分析超過四十份有關心理健康問題和家庭暴力研究指出,患心理健康疾病的男性或女性,比一般人更大機會遭受家庭暴力,與沒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婦女相比,有抑鬱症的婦女受到家庭暴力對待的機會是正常的多二點五倍;有焦慮症的婦女則多出三點五倍,而有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的婦女更高達多出約七倍。另外女性因受到家庭暴力而患上強迫症、飲食失調、精神分裂症和躁鬱症的機會也會相應增加。當然不只是女性,男性患有精神障礙也會增加家庭暴力的風險,但男性的患病率估計低於為婦女。
研究證明了家庭暴力往往導致受害者有心理健康問題,以及有心理健康的人更容易遭受到家庭暴力;若懷疑自己因受家庭暴力而患有精神障礙問題,應該向社工、家庭醫生、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