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與精神病的關係 (二)

上期談及虐待兒童的類別,今期我們會探討家庭中虐待兒童的風險因素及受虐兒童可能患上的精神病。

有些因素或情況可能增加兒童受虐待的風險,但不是所有擁有這些因素的家庭會持續虐待兒童。在一些經歷多重社會及財政問題的弱勢家庭當中,出現虐待及暴力的風險較高。同樣重要的,是要知道虐待也可能出現在不屬於這情況中的家庭。

虐待兒童的風險因素包括:

– 父母或照顧者缺乏育兒技巧及知識;

– 父母或照顧者的人際溝通技巧、應對技巧、自尊或自制能力差;

– 青年或早年懷孕,缺乏支援;

– 低社會經濟地位,包括失業、無家可歸、貧窮;

– 家庭問題如家庭暴力、濫用藥物、家庭破裂、犯罪活動;

– 父母或照顧者的健康問題,例如慢性健康毛病、身體或精神疾病;

– 孩子的健康或行為問題,例如慢性健康毛病、行為障礙、低出生體重、殘疾、發育遲緩或障礙;

– 跨代虐待的家族史

在兒童期或青春期遭受虐待,已被確定為顯著的風險因素,導致精神健康不良、與父母和家人關係疏離,以及一般的協調問題。若有其他因素抵銷這些效應,某些兒童可能比較不受虐待或疏忽而來的問題影響。有保護性的因素包括與家人或同伴保持聯繫、減少其他生活壓力、在虐待之前的發展及耐力水平、可用的資源、干預及支持計劃。

虐待兒童是導致許多在兒童期、青春期或成年期確診出來的精神病的風險因素。不是所有曾經受虐待的孩子都會被確診患有精神病,但一般有較高風險出現以下問題:

– 抑鬱症;

– 焦慮症,包括恐慌症、社交恐懼症、廣泛性焦慮障礙,以及創傷後心理壓力緊張症候群;

– 破壞性行為障礙及冒險行為,包括品行障礙、對立反抗性疾患及反社會行為障礙;

– 濫用藥物、倚賴酒精或其他藥物;

– 飲食失調,例如厭食症或暴食症;

– 在成年期的人格障礙

至於如何預防虐待兒童,下期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