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思——孌童癖(二)
振華喜歡未成年的女孩子,並對她們有性衝動,害怕自己患上孌童癖,感到困擾,來求醫。
其實,喜歡未成年的女孩子,不一定是孌童癖。孌童有兩種,一種是孌童性傾向(pedophilic sexual orientation),另一種叫作孌童障礙(pedophilic disorder)。前者不是一種病,只是一種喜歡,不帶任何行動—即使在心底或對小童有性衝動,但不付諸實行,受自己、社會道德規範制約,不是病態。後者是一種病態,不但喜歡小童並有性衝動,還會做出為社會不容的行為,且一而再,再而三,即使曾被捕,亦不能阻止其持續這個行為。
此外,判別孌童癖有三個標準:一、持續六個月以上長期對十三歲以下的小孩有性幻想或性衝動;二、因以上性衝動驅使做出一些不當行為,導致情緒失落或影響人際關係;三、病人最少十六歲,與其幻想或有性衝動的對象最少相差五歲。
「醫生,我沒有做出不當行為啊,那麼我只是孌童性傾向而已,不是孌童障礙,對嗎?而且也不符合三個標準當中的第二點。」
驟眼看來,振華屬於孌童性傾向,他雖然心底對女孩子有性衝動,而沒付諸實行。但其實他感困擾,害怕自己「會對小女孩做點甚麼」。
其實已到達一個臨界點,他想做,只是還不敢做,但不能保證之後不會做,這種困擾,就是超越了孌童性傾向而成為了孌童障礙。他做對了的事,是在悲劇發生之前來求醫。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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