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思——急性壓力症(四)

急性壓力症,在一些對生命有威脅的事發後三日至一個月內,有常常回想、夢見事發情況、害怕回到事發地點、對人有過分的戒心、有影響生活的情緒等徵狀,就會被判斷為患上此症。

「我還以為是創傷後遺症,姐姐很害怕是這樣。」芝芝說。

「你患的徵狀,如果持續到一個月以上,就真的會變成創傷後遺症了。」我解釋:「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有一半創傷後遺症的患者,此前亦曾患上急性壓力症。」

「那麼,我盡快治療就可以了。」芝芝突然有一股樂觀的想法。

「是可以這樣說的。」我微微一笑:「事實上,很多急性壓力症患者,都會不藥而瘉,當那些不舒服的徵狀隨著時間漸漸淡化,就可以重新上路了。」

「那麼,我應該等到一個月後,看看會否自己痊瘉嗎?」不知怎的,我覺得芝芝有點可愛。

「那就不可以,你畢竟來見了醫生,有了病,當然要醫治為上,怎能讓你有機會真的患上創傷後遺症?」我為她處方了一些短期的藥物,也找了心理專家替她治療,一星期後她已經有明顯好轉。

「我不用乘的士回家了,自從姐姐帶我走一次之後,就不再害怕那條路了。」芝芝說:「另外,也少了回想當時的情況、發夢也少了很多,睡得好多了。」我減了一些藥,然後請她兩星期後來覆診。兩個星期即事發後一個月,她覆診時已經完全沒有徵狀了。

「沒有患上創傷後遺症,實在太好了。」她的姐姐莊莊最開心。

何美怡

原文網址: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1008/20210702/933487/%E5%B0%88%E6%AC%84-VE%E6%80%9D-%E6%80%A5%E6%80%A7%E5%A3%93%E5%8A%9B%E7%97%87-%E5%9B%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