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思——狂飲後遺症

凱玲酗酒,幾任男友都跑掉了,她感到彷徨,想戒酒,向我求助。但我說了一句:「酒,是可以喝的。」竟令她雙眼發出渴求的光芒。於是,我先說飲酒過量的害處:「酒是可以喝的,但飲酒過量,會引發不同的病。短時間大量喝酒是非常危險的,有機會導致酒精中毒,嚴重者會死亡。但長期嗜酒也不是好事,會增加患上多種癌症如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肝癌、大腸癌和乳癌的機會;另外肝硬化、心臟病、中風和一些精神病,也有可能跟酗酒有關。」

凱玲點一點頭,默不作聲。

「但究竟男女每星期喝多少才是安全的呢?原來有一個標準。以前的標準,男性可以喝多一點。但隨着時代改變,現在男女的標準是一樣的:一星期不能喝超過十四個酒精單位。」

「甚麼是酒精單位?」凱玲果然很感興趣。

「一個酒精單位含有十克純酒精,根據香港衞生署的資料,相等於二百五十毫升酒精含量為百分之五的啤酒、一百毫升酒精含量為百分之十二的葡萄酒,和三十毫升酒精含量為百分之四十的烈酒。還有,要改變喝酒的習慣,降低酗酒的風險。」我認為這一點也非常重要:「比如,可以喝慢一些,或者喝一杯酒,就喝一杯水,梅花間竹,『溝淡』。」

「我記得男朋友說過,害怕我大着肚子還喝酒,會影響腹中孩兒,其實孕婦可以喝酒嗎?」

「其實不用研究數據都可以答你的問題。如果愛惜小孩,不是所有有機會對他不好的東西都不要喝不要吃嗎?」我頓一頓,然後說:「而酒精,當然對肚內的孩子有害,會有較高機會誕下有缺陷的嬰兒。」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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