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思——反社會人格(三)

因屢次打架,大榮被判入獄一年。出獄後,姊姊靜宜覺得他性格過於衝動,害怕他重蹈覆轍。她想弟弟或有病,經朋友介紹,帶弟弟大榮到我的診所。跟靜宜談了大榮小時候的衝動行為,以致入獄原因,我大致掌握的資訊,都指向大榮的性格障礙是反社會人格。根據DSM-5定義,反社會人格有七項診斷準則,如符合其中三個,就被判斷為反社會人格:

一、不能符合一般社會對守法的要求,而一再作出侵犯法律或社會規範的違法行為。

二、狡詐虛偽,一再說謊,為一己之樂而愚弄別人,或為自己的利益而欺騙他人。

三、做事衝動。

四、容易發怒,富攻擊性,一再跟人打架甚至攻擊他人身體。常有傷害他人的行為及想法。

五、行事鹵莽,不在意自己及其他人安危。

六、沒有責任感,無論是工作上還是財務上。

七、缺乏悔恨、羞恥和內疚感,合理化其他人受到的傷害,甚至對此無動於衷。

通常,患者十五歲之前有行為障礙,可簡單認知為較輕微的破壞社會規行為。而反社會人格障礙要到十八歲才能診斷。我請大榮到來,我感到他的防備心的攻擊性很強。我必須抱着耐心跟他溝通。花了不少力氣,他終於願意談自己的感受。「為什麼在獄中還要打架?」「他走得太近,我看不順眼,就打下去。」「他會受傷啊。」「受傷而已,又不會死。」「你要多坐一星期監啊。」「這沒甚麼大不了。」大榮有反社會人格嗎?問診後,我心裏有數。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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