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思——強迫型人格障礙(三)
我知道修文會是今天的第一個客人,所以我也特別為「強迫型人格障礙」溫習一番。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強逼型人格障礙有以下八個診斷標準,當一個人有四個或以上的症狀,就可以考慮此人有強迫型人格障礙:
一、即使是娛樂活動,也只顧着規則,如日程、順序等等,忽略活動的重點。
二、極度完美主義,花時間在不重要的環節,反而成為完成任務的障礙。
三、過度投入工作,以至於無法好好休息、放鬆和娛樂。
四、對道德、倫理或價值觀念非常嚴謹,缺乏彈性。
五、不願丟棄舊東西,即使毫無價值,也有一種可能還會有用的感覺,以至在家中囤積。
六、不願將任務委託他人或與他人一起協力,覺得他人不能夠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
七、非常吝嗇,無論對自己或別人,常覺得要儲錢以應對未來災難。
八、性格極度固執,甚至僵化,難以說服。
距離跟采文吃飯已有一個月,我知道,要勸服一個人來看精神科,並不容易,相信采文花了很大的功夫。這一天,采文推着坐在輪椅上的修文前來。跟我想像一樣,修文穿得一絲不苟。
「采文說,我患了強逼症。如果是的話,我也想醫治,但你要給我好好解釋才成。」修文說話冷冷的,也未至於態度很差。「不是強逼症,而是『強逼型人格障礙』,不一樣。」我糾正。「原來我說錯了,那有甚麼不一樣?」采文問。下期揭曉。
何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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