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思——創傷後遺症(三)

基文發生車禍,他的大學同學美迪當場死亡,他整天鎖自己在家中,他的媽媽認為他患了抑鬱症,帶他來見我。初步判斷,他患的是創傷後遺症。

怎樣才能斷定一個人患了創傷後遺症?根據DSM-5,首先那個人必須親身經歷或親眼目睹有關意外或具威脅性的死亡、重傷,以及性暴力事件,或者知道親密的家人朋友發生以上事件,以及長期暴露、接觸一些令人反感的事件細節。DSM-5給的例子是一些第一線搶救人員收集身體殘塊或警員親耳聽到一些虐童的細節。基文的情況就是親身經歷和目睹死亡。

然後,出現一些「侵入性徵狀」,即不由自主發生的事情,如不斷因為創傷事件感到苦惱、回憶重現甚至創傷事件重演、不斷做跟事件有關的夢、當接觸到一些跟創傷事件有關的象徵和暗示時會感到心理痛苦或有生理反應。基文也有以上不止一個徵狀。

病人也會持續逃避與創傷事件相關的事,如回憶、人、物件等。基文在事件發生後,不願意乘搭路面上的交通工具,只願意乘地鐵,就是逃避的一部份。

此外,亦有一些關於創傷事件的情緒性想法,例如對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有不合常理的、扭曲的想法。或者在創傷事件之後,對人生觀的改變,如再也感覺不到幸福,覺得跟其他人的感覺疏離,等等。基文將美迪的死亡怪罪自己沒有跟她調位,就是病徵。

以上症狀持續超過一個月,就是患了創傷後遺症。基文的情況,是已經發生了超過半年,要盡快給他治療了。

精神科專科醫生

何美怡

 

原文網址: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1008/20210528/928037/%E5%B0%88%E6%AC%84-VE%E6%80%9D-%E5%89%B5%E5%82%B7%E5%BE%8C%E9%81%BA%E7%97%87-%E4%B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