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香港信報 09-01-2013

精神病暴力行為(二)什麼是PFU?

上期提到,經過時代不斷進步和社會強烈要求,現有評估式遠比以前的優勝。現今世上已有很多不同的暴力行為風險的評估方式,並達到國際的標準。

在香港,我們有一套專用的召臨床暴力行為風險評估模型,稱為「優先跟進(簡稱PFU)系統」。此系統自1982以來便開始運作,作用是對一些會曾有暴力前科或存有暴力傾向的高危險精神科病人作記錄及進行緊密跟進。優先跟進系統會把精神科病人分為三個類別,分別是(1)非PFU(NPFU)、(2)PFU目標病人(PFU〔T〕)或(3)PFU特別目標(PFU{S}T)。屬於(1)非PFU(NPFU)群組類別病人,其沒有暴力前科或暴力傾向:而屬(2)PFU目標類別(PFU〔T〕)指有暴力前科或存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至於(3)PFU特別目標(PFU{ST}),則是被評估為有最高暴力風險高危精神科病人。任何OFU群組類別病人都會被關注,並會有治療小組為其定期審查和檢閱。

另外,表現理想的病人可有機會「降級」。如果,屬(PFU〔ST〕)的病人有七年或以上的時間沒有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而且其他病人的臨床條件有明顯改善,加上其居住的社區環境有長期良好的安全情況和其表現到有按醫生指示服藥的良好行為,便有機會可降至PFU目標類別(PFU〔T〕)。對於PFU目標類別(PFU〔T〕)的病人,如他們希望降至非PFU(NPFU)群組類別,所需條件也類似。但其他一項不同是PFU目標類別(PFU〔T〕)病人只須三年或以上的時間沒有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便可。但是,PFU特別目標(PFU〔ST〕)的病人是無法降至非PFU(NPFU)群組類別等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