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與精神病的關係 (一) – 虐待的類別

虐待及疏忽照顧兒童可能在多方面直接及間接影響個人的身體及精神健康。在身體發展的負面影響可能來自身體上的創傷及疏忽照顧。有資料顯示,於嬰兒及幼童時期發生虐待情況,對他們腦部的早期發育有負面影響,而且可以對個人在青年期及成年期造成深遠的影響。虐待及疏忽照顧產生的即時情緒反應,如孤獨、恐懼及無法信任別人,都可以轉化為終身影響,包括自尊低落、抑鬱,以及難以與人建立關係。

虐待有多類別?

身體虐待 – 身體傷害來自對待如拳打、毆打、腳踢、噬咬或燒傷。身體傷害可能出現於單一或重覆事件,嚴重程度可以是輕微瘀傷,甚至死亡。

疏忽照顧 – 無法為兒童提供基本的需要、足夠的營養、衣服、衞生或監督,而造成傷害或危害。與其他虐待的形式不同,這是照顧者疏忽的行為,損害孩子身體、知識或情緒的發展。

性虐待 – 當成人或年長人士向兒童使用他或她的權力,迫使兒童參與與性有關的行為。他們可能欺騙、恐嚇或強迫兒童進行與性有關的行為。

情緒虐待 – 父母或照顧者持續重覆攻擊兒童的自尊及社交能力的行為模式。兒童可能持續被告知他們無價值、受拒絕、不獲同情、受到重覆言語恐嚇及嚴重懲罰,並且不准與他人聯絡。

家庭暴力 – 兒童目擊或被涉入含暴力的家庭糾紛,包括對家庭任何成員的身體、語言或性虐待。

多類型的虐待 – 與單一類型的虐待相比,包含多種類型的虐待情況,它的相互效應結果是明題可見的。基本上,當一種虐待兒童的形式出現後,他也可能暴露於其他虐待形式之下。如果虐待經常持續且嚴重,兒童有可能在他/她的健康及個人成長方面出現較為遜色的成果。

至於在甚麼因素下容易出現虐待兒童的情況,以及受虐兒童日後可能患上的精神病,待下期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