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下)
創傷後壓力心理障外症的病徵眾多,但大致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創傷再體驗」症狀。患者會在意識上經常不斷重溫或回想起創傷的事件,同時,身體也會出現一些症狀,如心跳加速、冒汗、噩夢、負面思想,此症狀可能會擾亂患者的日常生活。還有,這些症狀可以是由於患者本身的想法所引起的,又或是他們接觸到一些令他們回想的創傷經歷。
第二類是避免接觸或迴避創傷的事件。患者很想避開創傷事件發生的地點,事和物;他的情感變得麻木、有強烈的內疚感、抑鬱、煩惱憂心、對以往喜歡的活動也提不起興趣、善忘。這些症狀可能會影響或改變患者的生活習慣。例如,患者以往有駕駛習慣,但在發生過一次嚴重的交通意外後,便害怕駕駛或甚至害怕乘坐汽車。
最後一類是過度反應症狀或警覺性提高。患者會因小事而容易受驚、緊張、不安、易怒、不耐煩、失眠,或容易震怒。這些症狀使患者持續不斷感到壓力和憤怒,也會使患者很難專注地完成每天必要做的事情,簡單如睡覺,吃飯等等也做不來。
當你面對一些嚴重的事情也會觸發以上症狀,但有些人會在數星期後自行消失,我們稱之為「急性創傷後壓力心理障外症」。若症狀持續出現超過數週或持續一段時間,他們可能已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外症。亦有一些患者在創傷發生數週後,或甚至數月後才會發病。
再者,兒童和青少年面對創傷時可以有非常極端的反應,但他們出現的症狀跟成年人有可能是不一樣的。年幼的患者症狀可能是尿床,因他們忘記了怎樣上廁,又或是忘記了怎麼說話或是無法開口說話、時常做出一些令人不安的事情、缺乏安全感而時常要父母或成人來陪伴等;而年齡較大的兒童和青少年的症狀一般跟成人相約,他們也可能會有破壞性的言語和行為,有些患者亦有可能覺得自己沒有阻止傷害或死亡發生而感到自責和內疚,他們有可能存有報復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