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 23Apr2013 (C2)
童年創傷與虐畜行為
近數年,屢見不鮮流浪貓狗被虐殺或虐待,有的「遺棄」、有的「毒殺」、有的「劏肚」,甚至「炸龜」等。不要輕視虐待動物的行為,它可以引發更嚴重的罪行,患者需要及早醫治。
虐待動物行為可分主動和被動兩類,前者是直接對動物作殘酷或故意傷害,令牠們痛苦和造成傷害;後者則是通過刻意疏忽照顧而造成長期傷害和痛苦。有虐待動物者的犯罪行為較一般人高五倍,這些離經叛道的行為往往源於童年的創傷。美國精神醫學學會(The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認為虐待動物行為是品行障礙之一,品行障礙是一種兒童精神病。《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中把品行障礙定義為「一個重複和持久性秩行為模式,它違反主流的社會規範或規則。」臨床研究已證明虐待動物是早期品行障礙徵狀,通常八歲時可發病。
近數十年來心理學、社會學和犯罪學研究都已清楚表明,暴力罪犯的人有嚴重和不斷虐待動物背景。美國聯邦調查局亦有分析和研究連環殺手的生活,結果證明大多數連環殺手小時候都有殺害或折磨動物。其他的研究亦證明有虐待動物的行為者會引發其他常見的行為,如虐待兒童、虐待配偶及虐待長者。目前有大量研究均證明對動物和對人的暴力行為之間的密切關係;這些研究揭示了隱伏和預先計劃傷害或殺害他人的心愛寵物的動機,使受虐伴侶、孩子和寵物悲痛的結果。
根據Kellert和Felthous的研究發現,若童年時受到家庭暴力,尤其是家人有酗酒習慣和父親的虐待,他們對動物出現虐待的行為而引致成年時犯罪更為明顯。美國的管理動物機構的統計發現,寵物有被虐待的家庭,八成都曾接受過兒童福利機構的調查,並有身體虐待和疏忽照顧的報告。因些,若有一個愉快健全的童年可大大降低虐待動物的機會。